根據《大冶市村主職干部離職補償發放暫行辦法》(冶組通〔2008〕40號)文件精神,“對連續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達10年以上的村主職干部,在正常離任時,根據連續任職年限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離任補償金。對因違法違紀,被撤職或依法罷免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發放離職補償”。
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經鄉鎮黨委研究請示,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復核,在征求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等部門意見無異議后,共核定3名離任村主職符合離任村主職一次性補償資金發放條件,現將擬補發放補償資金人員名單進行公示(見附件)。
公示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廣大干部群眾可以通過電話、信函、網上舉報等方式向市委組織部反映公示對象任職經歷或違紀違法等不符合補償資金發放條件的問題,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實名舉報,以便調查核實。
舉報電話:0714-8727615;舉報郵箱:dy12380@163.com;來信請寄:大冶市委組織部組織二股,郵政編碼:435100。
大冶市委組織部
2022年9月22日
大冶市村主職干部一次性離任補償資金明細表(共3人)
序號 | 鄉鎮 | 村 | 姓名 | 任主職工作經歷 | 連續任主職 時間 |
1 | 還地橋鎮 | 山莊村 | 胡長金 | 1993年11月-1995年04月 還地橋鎮山莊村村主任 2008年11月-2018年12月 還地橋鎮山莊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 | 10年 |
2 | 羅家橋街道 | 春光村 | 魯祖生 | 1998年09月-2008年12月 羅家橋街道春光村村委會主任 | 10年2個月 |
3 | 殷祖鎮 | 塘下村 | 盛余卿 | 1999年11月-2014年11月 殷祖鎮塘下村村委會主任 | 15年 |